该标准于2007年通过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发布号: DB65/T2794—2007。
1.特性特点:本标准规定了新疆种公驴、繁殖母驴(包括空怀母驴、妊娠母驴、哺乳母驴)管理、幼驹管理、舍饲管理等技术要求。
2.技术要点:种公驴应保持种用体况,不能过肥或者过瘦,具有旺盛的性欲和量多质优的精液。空怀母驴应当在当年配种前1—2月提高饲养水平,喂给足量的蛋白质,矿物质和维生素饲养;对于过肥的母驴应当适当减少精料,增加优质干草和多汁饲料。哺乳母驴在哺乳期饲料内应有充足的蛋白质、矿物质和维生素。在幼驹的饲养管理中应尽早使幼驹吃上初乳。
3.推广前景:新疆驴主产于新疆喀什、和田、阿克苏、吐鲁番、哈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等区域,在青海、甘肃、宁夏等地也有分布。因此本技术的推广前景也比较广泛。
4.适宜地区:新疆及我国西北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