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院办公室职工李浩通过乌鲁木齐市青年联合会,与我市52小学、24小学等学校的12名贫困学生签订了帮扶协议,为这些孩子提供小学至高中毕业的学杂费等。捐资助学六年来,李浩夫妇共计捐款73000元,这期间,他们从不声张,默默地付出和奉献,他们收到最多的礼物是被资助的孩子们寄来的信件,有诚挚的感谢,有优异成绩的汇报,更多的是亲人般的问候。
李浩同志是我院办公室的一名普通职工,家境也不是很富裕,多年来一直默默坚持为我市贫困学生捐资助学,他是我院民族团结、互帮互助的道德模范。今年是民族团结进步年,院党委号召全院各族职工向身边人、身边事学习,人人争做民族团结的宣传者和践行者,我们要向李浩夫妇学习,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用真情和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加强民族团结,建设我们“共识、共建、共享、共融”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