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人事厅的部署下,根据新政发(2006)79号《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06年12月10—28日,院组织人事处在院属各单位的协助下,在近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完成了我院在职人员新工资套改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工作。此次工资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要求,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其中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实行“一级一薪,定期升级”,即每年元月份开始晋升一个薪级工资。二是建立退休费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实现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待遇政策脱钩。三是这次国家重新规定了退休人员退休费计发办法,计发比例有所调整,即艰苦边远地区补贴按原标准的85%计发。这次工资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为下一步我院的科技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序进行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确保全院职工新套改的工资准确无误,组织人事处全体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认真组织各单位对全院干部职工的工龄、学历、职称、职务等个人信息进行了详细核对。此次工资套改工作是按照个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所聘岗位等条件套改重新确定工资,同时,保留了93年工资制度中的原艰苦地区津贴、知识分子补贴、知识分子书报费,并按新标准重新确定固定(浮动)工资、将新旧制度计算出的固定(浮动)工资差额暂时予以保留,待以后增资时予以冲减。此次我院共有385名在职人员套改新工资, 8人增加离休费,139人增加退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