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DIV> <DIV> 11月3日,我院党委中心组召开学习会,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学习会由院党委书记何海源同志主持,司马义、庞海涛、哈列力副院长及全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1人参加了学习。<BR> 学习会首先重点传达学习了《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关于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等文件。<BR> 何海源书记在学习会上指出: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是在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尤其是王乐泉书记所做的工作报告,全面、系统、实事求是地总结了第六次党代会以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符合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际,为我们展示了美好的前景、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增添了强大的动力。全院各单位、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传达贯彻好党代会精神。何书记强调:1、全院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逐字逐句学习,尤其要认真学习好两个《报告》,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做学习的模范。在学习中要注意理清思路,从而提高认识,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实践。2、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和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结合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以“党委中心组带支部、支部带党员、党员带群众”的形式,切实全面传达落实好党代会精神,将学习不断引向深入。3、学习要紧密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重点解决我院各单位在思想、组织、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从而激发全院各级干部、各族职工的工作热情,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发展。4、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检委要加强对全院各单位学习的督导检查力度,保证党代会精神传达到位、落在实处,为我院“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DIV></DIV></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