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2006年10月8日下午,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院长王力俭主持召开院学术委员会专业小组负责人会议,对科研项目管理和申报工作进行了研究安排:<BR> 1、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学术把关作用,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努力提高科研项目成果质量和学术水平。院所两级都要承担起加强项目全程管理的责任,院科管工作要充分发挥院学术委员会的学术把关作用,学术委员会专业小组代表院学术委员会行使学术把关和项目监督、监理的职责,在项目申报、合同签订、年度总结、中期评估、验收鉴定、资金使用等项目管理的环节切实承担起责任。做好重大项目的策划、合同内容审定、实施方案的审批、执行过程的管理、经费预算与决算、协作单位、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工作。重大项目及对外合作项目必须经院学术委员会专业小组讨论研究形成明确意见经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后才能申报或签定。院或所必须依据院学术委员会专业组的阶段评估意见向项目组拨付下阶段经费。全院所有的在研项目,由科管处进行分类后,由院学术委员会专业小组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各专业小组要定期开会研究部署检查工作,指定或邀请院内专家定期检查课题实施情况、考核年度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完成课题进行验收评估,重点对任务完成、经费使用、人才培养、学术水平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这既是一个多学科交流学习的过程,也是帮助项目负责人完成好科研任务的重要措施,以形成一种互相监督、互相帮助、互相提高的科研管理绩效考核长效机制。<BR> 2、院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科研人员学习国家和自治区申报指南,深刻领会指南的内涵,同时将我院在相关领域所做的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在项目申报方面的思路,积极主动与自治区项目管理部门沟通衔接,认真策划、编写项目报告,努力提高项目的申报命中率。<BR> 3、新上的各类计划项目,项目主持人必须在10月20日前将课题的合同书、实施方案、经费预算报科管处,经专业小组讨论审核后,再行组织实施,项目经费必须严格按照实施任务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分布划拨,切实提高我院在研项目的执行水平和整体效能。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