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DIV> 7月3日上午,我院在草原所五楼会议室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专题部署我院清理规范机构编制工作。会上,认真传达学习了新党办发【2006】16号文件《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和新机编办字(2006)96号文件《关于自治区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院党委书记何海源、副院长司马义、庞海涛以及全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BR> 何海源书记就我院贯彻落实自治区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实抓好我院清理规范机构编制工作做了安排:1、对此次清理规范机构编制工作,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吃透精神,准确掌握这次清理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做好本单位清理规范编制方案的制定工作,确保全院清理规范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2、院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根据两个《意见》,重新确定机构名称、隶属关系、机构规格、职责任务、内设机构、编制员额、人员结构、领导职数、经费形式等,尤其要仔细斟酌和确定职责任务、编制员额和经费形式,尽快制定出本单位的机构编制调整意见和编制方案。3、全院清理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由胥保华副院长负责,组织人事处负责协调各单位和全院清理规范机构编制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各单位的编制方案和相关材料于2006年7月15日之前上报院组织人事处。</DIV></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