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鲁木齐市综治委的工作安排,市综治办对2018年届满和新申报的市级平安单位进行了综合考核验收。8月28日,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平安单位验收组对我院进行了平安单位复验,根据乌综治委〔2018〕16号“关于命名2018年市级平安单位的决定”,我院顺利通过了平安单位复验,荣获2018年“市级平安单位”称号。
自2016年以来,在市、区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院党委始终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把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作为全院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守院有责、守院负责、守院尽责”的高度责任心和确保“三不出”的思想意识,按照自治区“三个没有局外”要求,认真落实乌鲁木齐市平安单位建设工作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形成了上层有人管、中层有人抓、基层有人干的平安建设工作体系。通过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以抓单位平安建设带职工,抓单位职工促平安家庭建设,实现了良性互动、整体推动单位家庭共促进的局面,积“小安”为“大安”,全面打造“平安畜科院”大环境,实现“平安单位”“平安处室”“平安家庭”建设工作全覆盖,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此次荣获“市级平安单位”的称号既是对我院平安建设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今后工作的一种鞭策。我院将珍惜荣誉,认真总结平安单位建设经验,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进一步深化平安单位建设工作,坚决做到一切工作以总目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好维稳组合拳,以铁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保障总目标落地生根、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决打赢反恐维稳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