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院组织人事处组织召开新疆畜牧科学院2023年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学员座谈会,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曹宏斌、组织人事处、畜牧研究所、兽医研究所主要领导以及院2023年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学员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会上,院组织人事介绍了此次座谈会的目的,领学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23年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学员手册》《新疆畜牧科学院2023年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实施方案》并进行了详细解读。畜牧研究所、兽医研究所主要领导就做好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培养工作分别做了表态发言。9名特陪学员与培养单位签署了《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安全责任承诺书》。
座谈会上,院组织人事处处长刘应进指出,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是经国务院批准专门针对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的一项特殊培养计划,是由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支持的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培养项目。新疆畜牧科学院自1992年国家实施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以来,先后培养了多批少数民族科技骨干。今年9名少数民族科技骨干来院进行为期1年的特殊培养,我们将以饱满的热情、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培养计划落实,为基层增添素质过硬、技术过硬的专业技能干部。
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曹宏斌在总结讲话中指出,院党委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每年都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细化对特陪学员和培养单位的具体要求,确保培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院属各培养单位要切实担起责任,责成培养导师根据学员实际情况制定一人一策一方案,随时关心了解学员日常生活情况,特别是“八小时”之外的人身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宿舍安全隐患。培养学员要严格按照人社厅相关规定和培养单位工作制度要求进行学习和培训,在学术上要善于总结归纳吸收,大胆沟通交流;在思想上要积极参加培养单位党支部的学习和活动;在生活上要及时与培养单位沟通保障。力求通过一年的学习,做到学有所成、学有所获、学有所长,积极运用所学技能为原单位专业技术能力提升和当地现代畜牧业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