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畜牧科学院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会议由畜牧厅党组成员、院党委书记冯东河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院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在自治区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自治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栗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的通报、习近平同志在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的讲话和刘云山同志在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表彰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学术活动管理的通知。
作为新疆畜牧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畜牧厅党组成员、院党委书记冯东河就其研读徐海荣同志在自治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的体会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
冯书记强调,全院各级党组织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做到党组织的工作覆盖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特别是在抓反腐倡廉工作中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既要全力推动又要以身作则,让各级党组织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领导核心。全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切实管住自己、管好家人、管好党风政风。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全院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必须体现在四个方面:一要明确领导责任;二要主动推动责任;三要做好支持责任;四要做好表率责任。党委、支部书记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思想,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时时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牢牢扛在肩上。
最后,冯书记要求,全院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好主体责任,首先自身要正、自身要硬、自身要净,发挥好表率作用才能把责任担当起来。落实党委、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既要明确责任主体,更要强化推动措施。要强化责任履行、强化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着力健全责任分解、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大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力度,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要贯彻“一案双查”的规定,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部门,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查分管领导的责任。全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按照“四强”、“三力”的要求,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为全院团结和谐、科学发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