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畜牧科学院“文明研究所”、“文明处(室)”管理办法》,去年底,饲料研究所在全院2006年度精神文明复验和评比中未获得通过,院精神文明领导小组为此发出通报,做出了对该单位2006年度“文明研究所”称号暂不批准、限期半年整改、整改后重新申报复验的决定。今年6月底,饲料研究所经认真整改后正式向院精神文明领导小组提出了复验的申请。院精神文明领导小组7月4日对该单位进行了复验,经检查一致认为:饲料研究所经过半年的整改,现已基本符合“文明研究所”条件,同意饲料研究所为2006年度“文明研究所”。(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