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根据院党委安排,我院副院长司马义带领院办公室、院组织人事处、院纪委的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院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结果看,各单位都能严格按院党委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安排专门时间,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对出差在外的职工也能通过电话、上网及回来补课等各种形式进行学习和传达。(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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