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4年度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公职人员学法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14年12月5日下午16:00-18:00(北京时间)
三、考试地点
院四楼多功能厅及相关单位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全院干部职工
五、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自觉落实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如实上报参考人员名单,做好因出差、外出学习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人员的补考工作。请于12月4日前将本单位参加考试人员的名单上报院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