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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2-07-17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新疆军区司令部动员处、政治部干部处、武警新疆总队政治部干部处、自治区公安厅现役办: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统一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指导和协调。

  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统一考试题库、统一考试标准、统一考试管理系统。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考者于7月1日—11月20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www.xjrsks.com.cn)网站,认真阅读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携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登记表》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办理报名手续。无主管单位的考生可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中心(4625435)、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8890469)或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部(4633247)办理报考手续。

  4、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考试,县及县以下单位和从事播音、群众文化、艺术、文学创作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2个科目(模块)的考试,其它专业和地及地以上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4个科目(模块)的考试 。

  三、合格标准和使用办法 

  1、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总分达到90分以上;

  2、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总分达到180分以上。

  3、计算机考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须在当年参加补考,补考时考生可自行选择科目,但在成绩累加时只能2个(或4个)科目累加且同一个科目只能累加一次。

  4、达到国家每年公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标准者,在评审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有效期限为5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 
  5、达到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标准者,在评审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

  四、收费标准

  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32号文件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模块)40元,《人事考试成绩通知单》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