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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申报自治区非教育系统2011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1-02-11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度公派留学工作的安排,院组织人事处从2月16日起开始受理非教育系统2011年度国家公派留学申请。现将自治区人社厅《关于申报自治区非教育系统2011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新人社办发﹝2011﹞7号)转发给你们,请仔细阅读文件,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的实际,精心挑选有研究课题、有前途的科技骨干人才申报。申报时间为2月21日—25日(注: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时间为3月21日—25日),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将书面材料报送到院组织人事处,过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