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7·5”事件发生后,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选派自治区厅局干部下基层开展维稳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院党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后,精心选派了由一名副院长带队、四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组成的畜科院维稳工作队于2009年9月6日赴水磨沟区清泉社区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社区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日益巩固和加强。同时,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要求还与清泉社区建立了长期共建帮扶关系。为培养我院青年业务骨干的政治素养、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院党委经与社区党委协商,从2009年10月开始分批选派我院各单位的青年科研业务骨干赴清泉社区进行为期一周的学习锻炼,体验社区居民的生活,参加社区维稳工作,学习做群众工作,到目前已选派7批27名青年业务骨干。
2009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绍宁一行来我院督察农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对此举措給予了充分肯定,称其为我院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才培养工作的一项创新,是将当前社会重点工作与本院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的一个成功实践。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好青年科研人员到基层学习锻炼工作,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特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1、开展青年科研人员到社区学习锻炼,参加维稳工作可以使我们的青年科研人员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学会做群众工作,不仅可以积累实践经验,还可以增长才干;到牧区学习锻炼,可以使青年科研人员进一步熟悉畜牧业生产全过程,学习和掌握畜牧生产实用技术,今后可以更好地增强为基层和广大农牧民服务的决心。这种学习和锻炼,既是当前新形势下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实际需要,也是我院今后继续深入基层大力开展科技服务,进一步凝练和解决畜牧生产关键技术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为年轻科研人员增加阅历和增长实践经验奠定一定的基础。因此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院党委的统一安排,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开展动员,着力强调当前形势下开展深入基层进行学习锻炼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落实。
2、各单位要制定分批选派培养计划,积极配合院组织人事处做好选派青年科研人员到社区、到牧区学习锻炼工作,确保近五年所有新录人员都能分批选派到社区、到牧区学习锻炼。此项工作将作为科研人员晋升初、中级职称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各单位务必于三月中旬前将分批到社区、牧区学习锻炼人员名单报院组织人事处备案(包括人员、时间、地点、学习锻炼内容等)。此项工作由王军副院长具体负责,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实施(到社区、牧区的人员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去社区和牧区学习锻炼(连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一个月。到牧区学习锻炼也可以结合我院科技下乡和三、四类地区技术服务等工作同时进行。学习锻炼结束后要分别写出书面总结报告,报院组织人事处及本单位各一份;院里将适时举行报告会进行交流。
3、各单位同时还要做好到基层开展科技培训、技术服务人员的选派和培训工作,除做好本职业务工作外,还要求其做好在当地的普法宣传工作,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作用。
4、到社区和牧区锻炼期间人员的生活补助,根据自治区有关下派规定予以解决。科技服务和三、四类地区技术服务人员由院科管处和组织人事处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助,其余由各单位自行补助。
5、每年年底前,院党委将适时举办学习锻炼人员报告会或座谈会。学习锻炼人员汇报本人在基层学习锻炼后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6、我院选派青年业务人员到社区、牧区锻炼学习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年底将作为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