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自治区发改委4月15日正式启动全区2013年度《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还特别明确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规定,从今年起,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管理费。
按照国家要求,今年全区必须启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因此需要在收费年审工作开始前,完成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信息数据录入工作,确保年审期间《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正常使用,自治区发改委已按期完成了1000多家收费单位信息录入工作。
全区《收费许可证》审验内容涉及:收费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变更或注销手续;是否按规定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服务内容进行公示;2013年度年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按规定使用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等内容。
审验期间,自治区发改委门户网站和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上公示了2014年《收费许可证》审验须知,明确了每家报审单位的具体审验日期、参加年审时需要携带的资料和填报说明。
信息来源:新疆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