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肉羊标准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步伐,新和县经第八次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出台了《新和县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优惠补助办法》,对新建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进行奖补,其中常年存栏达到1000只,给予20万元补助资金;常年存栏达到2000只,给予40万补助资金;常年存栏达到3000只,给予60万元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由县财政解决。
优惠补助办法的出台,对组织引导有实力的经济实体来该县投资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建设项目,提高该县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发展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信息来源:新疆畜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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