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明办在昌吉州召开了自治区文明单位“零基启动”评选试点工作现场会。意味着从现在开始,所有自治区文明单位都将“推倒重来”,重新申报经测评验收合格后重新命名,这一新的评选方式,每三年进行一次。
据悉,从1985年至今,为了调动创建文明单位的积极性,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的门槛设置相对较低,评选办法采取的是“三年届满重新复验”的“届期制”。“届期制”对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的广泛性和群众性功不可没,但由于自治区文明单位年年有届满的,年年有新申报的,文明单位越评越多。截至2012年年底,自治区文明单位数量多达4942个,位列全国首位。
在数量多、基数大的创建现状中,有一些单位确实存在着创建目的不纯,为领导的面子、群众的“票子”抓创建;创建动力不足,牌子到手,创建到头;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脱节,形成“两张皮”;不注重日常工作,搞突击创建、突击迎检等问题。这些问题使文明单位难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有些文明单位甚至还出现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干部职工犯罪、单位工作效能不高、服务质量较差、群众投诉多等问题。同时,基数庞大的文明单位,使测评验收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各地文明办年年都安排时间、抽调人员开展文明单位验收工作,这项工作往往是突击性的,客观上也导致一些文明单位的质量有所下降。
自治区文明办主任杨胜江说,“零基启动”评选工作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先试后行。今年3月上旬到5月中旬,自治区文明办分别在昌吉州和自治区国资委系统进行了自治区文明单位“零基启动”评选的试点工作。在评选的试点工作基础上,自治区文明单位“零基启动”评选工作于6月上旬在全区全面推开。“零基启动”评选严格按照2013年版《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进行测评衡量,重点强调和推动“五个一”(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道德实践活动。
“零基启动”评选工作主要有4个特点:有名额限制,自治区文明办按各地文明单位总数的一定比例,一次性分配名额,通过实行名额分配制,切实压缩自治区文明单位的总量;程序进一步规范,新的评选机制必须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申报单位要对照评选标准和条件,严格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征求意见、媒体公示、文明委研究审核等程序进行评选,切实把评选过程作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的过程;严把“入口”,自治区文明单位的申报条件从“四个一票否决”增加为“六个一票否决”,增加了干部职工违法犯罪和在绩效考评(业绩考核)中排名靠后两项否决条件,创建标准进一步提高;新的评选方式简化程序,倡导节约,三年一评,一评管三年;创建过程中,申报参评单位只需提供申报前一年的纸质档案材料,其余两年提供电子版档案;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一律按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执行,不得制作电视专题片、画册等,杜绝一切豪华装帧。
信息来源:新疆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