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新疆农民比去年增收200多元,城镇居民比去年增收近600元,增幅双双位列全国第五位。
其中,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793元,同比增长14%,高于全国1.8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06元,增长11.5%,高于全国2.2个百分点。这是记者从19日自治区统计局发布的新疆国民经济运行数据中了解到的。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副总队长潘玉珍分析认为,农民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都是依靠工资性收入的推动。一季度农民工资性收入增收126.11元,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首超50%;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3858.22元,增长7.5%。
潘玉珍说,今年初,全疆各地积极引导农民工外出打工,变“冬闲”为“冬忙”,这形成了农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和非农产业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稳定支撑点。
与此同时,农民和城镇居民都积极主动寻找赚钱的方式。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40.06元,增长6.7%;农民非农产业现金收入增收100.49元,对收入贡献率达45.6%。
2013年全年新疆城乡居民的收入仍会保持高速增长。对城镇居民来说,自治区已公布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职工货币平均工资涨16%。对农民来说,以乌市为例,2013年预计乌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6%。
信息来源:新疆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