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6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将实行畜、禽、水产、奶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这是在2007年6月1日全面实行蔬菜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后,乌鲁木齐市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的又一项有力举措。
据了解,该制度以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为重点,从畜禽产品养殖、屠宰加工和市场流通三个环节入手,实行“从产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监控。除了建设无公害畜禽产品基地,实现产地准出制度,有关部门还将派人驻场(厂)监督,实行宰前验证检疫。企业必须建立畜禽产品生产销售台账,建立健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场(厂)。
对进入乌鲁木齐市市场销售的畜禽产品必须是经定点屠宰场(厂)屠宰、经检验、检疫和检测合格的产品,私屠滥宰及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