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关于建立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评价体系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畜禽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从10月19日开始,以每周五至下周四为一周期,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评价体系”中的相关内容和数据。
商务部评价系统包括组织管理、打击私屠滥宰和定点屠宰厂管理三部分共20项评价指标,明确了各项的评分标准。商务部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该评价系统的要求,对全国各地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定期报送的数据和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结合商务部专项整治督察情况和社会认可程度,定期进行综合评分。
我区专项整治工作因从组织管理、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定点屠宰厂管理等方面按商务部工作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数据报送及时、规范,10月19日—25日这一周的评价考核分98分,10月26—11月1日评价考核分为103分,在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网上排名前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