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动物产品安全卫生质量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新的致病微生物引起食物中毒,畜牧养殖业中滥用抗生素、激素类物质的副作用,以及二恶英、除草醚、甲孕酮污染饲料事件等都是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代表性问题。
基于此,世界各家都构筑起各具特色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从法规体系、监管体系、标准体系、检验检疫体系、认证体系等方面来保证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欧、美、日、韩等国家都以食品安全为由,制定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及种种“绿色壁垒”措施,限制我国食品、农产品入境。
欧日提高进口门槛
多年来,欧盟一直以疫情(禽流感、口蹄疫)国家为由禁止进口我国的禽肉、动物肉类;2002年初,又以氯霉素残留超标为由禁止进口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包括食品、水产品、肠衣、蜂蜜等);2006年1月1日开实施的《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进一步抬高了食品进口门槛,要求对食品供应链(即从农场到餐桌)实行综合管理,还特别加入了善待动物条款,并建立了问题食品召回制度。今年欧盟又出台了食品污染最高限量的新法规(EC1881/2006号条例),已于3月1日正式生效,水产品、动物产品、加工食品、蔬菜、水果等各类动物源性食品农产品都在新法规的监控范围。新法规对硝酸盐、真菌毒素、重金属、二恶英及类二恶英多氯联苯和三氯丙醇和苯丙吡等六大类食品污染物作出了最高限量要求。新法规的实施对我国农产品输欧影响范围广、损失大。
日本是我国食品农产品主要的出口对象国。日本十分重视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修改了食品卫生法,重新建立和完善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配套法规。特别是2006年5月29日开始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明确设定了进口食品、农产品中可能出现的734种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近5万个暂定标准,对未设标准而欧美国家也无标准参照的项目推行一律标准即农残标准限量为0.01ppm。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后,对我输日农产品、食品带来严重影响,导致成本加大、检测费用增加和检测时间延长,出口难度和风险增大。
俄进口检验严格
我国肉类出口俄罗斯的历史较早,但发展很慢,特别是近年来俄罗斯加强了对进口肉类市场的管理,同时对进口肉类的要求和标准也越来越高,导致我国肉类产品进入俄罗斯市场的难度加大,在俄罗斯市场中所占的份额逐渐减少。
俄罗斯对进口冻肉类产品的卫生要求越来越严,主要表现为提高了农药残留的限量和数量的检测标准。农药残留限量由原来的4种,增加到24种,农药残留的数量由原来的10种增加为59种。同时规定了不得检出的残留农药共35种;新增加了49种农药残留的检测;生物毒素检测包括黄曲霉毒素、重金属检测等6种;抗生素检测的主要对象是四环素,限量未变;激素类药物检测增加了对雌二醇和睾丸甾酮含量的检测;还新增加了对亚硝基胺的检测;另外增加了微生物指标,检测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除了上述卫生要求外,对动物的健康要求、冻肉的加工质量和贮藏时间、包装材料及相关标识等也有明确规定。
中国企业在向俄罗斯出口畜肉时,俄罗斯政府要求中国所有生产厂商均须经俄方兽医实地逐个检查,并对出口产品进行复检,对中国检验证书加以背书。目前俄罗斯政府不但要求俄方兽医对中国出具的猪肉、牛肉《兽医卫生证书》背书,对其他畜肉、禽肉、肠衣等产品的检验证书也要求进行背书。同时,俄罗斯政府在商品检验检疫程序和中国企业申请质量认证方面手续繁琐,时间较长,常常延误正常的贸易活动。
此外,由于近年来世界各国不断出现诸如禽流感,疯牛病,口蹄疫等重大畜禽疫病,俄频频中断从主要肉类供应国的进口,造成肉类进口管理极不稳定。2004年4月,在距中国边境15公里的俄罗斯境内爆发了口蹄疫,俄方以怀疑疫情来自中国为由,自9月起禁止从中国进口动物产品,以及从中国进口经俄罗斯向第三国转口的动物源性产品。至今为止,俄方仍未解禁中国动物产品对其出口。
另外,美国、韩国等国家也以食品安全为由增加了法规标准,提高了限制进口措施,这些都直接对我国农产品、食品的出口造成影响。
因此,针对目前我国畜禽产品出口面临的困境,我国的畜牧业必须大力推进动物健康养殖,尽快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改善目前的饲养方式,生产出质量安全的畜禽产品来提升我国动物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