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国际上,由于滥用同源动物性饲料,疯牛病在欧美和日本蔓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给当地牛肉消费投下心理阴影;由于鸡肉、蛋、奶中残存二恶英,造成比利时畜牧业一蹶不振,最终导致内阁下台。国内的农产品中不时出现的农兽药残留超标、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品、红心鸭蛋、多宝鱼事件等,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有的消费者问,我们还能吃什么?可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大。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受政府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1992年,我国政府作出了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始得到重视。从20世纪90年代末起,随着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逐步加大。1999年开始加强对饲料、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进入新世纪,农业部门以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主线,以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强化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2006年个别地区发生红心鸭蛋和多宝鱼事件后,国务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农业部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通过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改革开放要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依法管理的新阶段。二是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已建设了一批省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促进了全社会标准化意识的提高。三是强化产地和市场监测,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较为突出的农兽药残留、瘦肉精、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进行例行监测,农业部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四是品牌农业加快发展,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3.8万多个,实物产量超过2亿吨。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已建设国家级(部级)质检中心323个,省地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1780个。
“十五”期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呈稳定提升态势,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和畜产品中“瘦肉精”检出率大幅度下降,农兽药残留超标导致的食用农产品急性中毒事件明显减少,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总体状况得到根本改观,居民食用农产品的消费安全基本得到保障。根据农业部2006年11月份组织的第五次例行监测结果,37个城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4.3%;22个城市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8.0%,磺胺类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为98.8%;8个城市水产品氯霉素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9.2%,孔雀石绿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4.4%;2006年与2001年相比,京津沪深四城市蔬菜中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了近30个百分点,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监测合格率提高了近32个百分点。
二、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上是安全、放心的。但是,与城乡居民日益提高的消费要求相比,与技术性贸易壁垒日益加剧的国际贸易形势相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瘦肉精、红心鸭蛋、多宝鱼等事件的发生,值得我们认真地总结和思考。
瘦肉精是盐酸克伦特罗的俗称,属于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不仅影响动物的正常生长,而且人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畜产品后,对健康有负面影响,严重的可引发中毒,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的药品。近年来,各地由于在饲料和饲养过程中违法使用瘦肉精已引发若干起居民中毒事件。瘦肉精对动物具有促进增长、大幅度提高瘦肉率、改善生产性能等作用,含瘦肉精的猪肉颜色鲜嫩,肥膘减少,一些唯利是图的不法商贩将其作为“秘密武器”在养猪业发达地区兜售,给养猪业的安全生产和人民健康造成严重威胁。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问题已经引起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专项整治。
去年,河北发生了红心鸭蛋事件。鸭蛋经销商以高价回收红心鸭蛋为诱饵,向养殖户销售化工染料苏丹红,河北省平山、井陉两县的部分养殖户饲喂蛋鸭时使用了从鸭蛋经销商处获得的苏丹红。事件发生后,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蛋禽饲料和蛋禽养殖场苏丹红专项检查。在抽查的2430个饲料生产企业中,产品未检出苏丹红;在检查的5598个蛋禽养殖场(户)中,有8个检出苏丹红,其中河北7个,浙江1个。河北、浙江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共销毁含有苏丹红的蛋鸭10400只、鸭蛋2025公斤,并封存饲料800公斤进行检测,有关部门正追查向养殖户非法销售苏丹红的经销商。
多宝鱼事件发生后,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开展专项督查。有关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开展重点检查和拉网检查,对重点多宝鱼养殖场、育苗场抽样检测。氯霉素、硝基呋喃类药物是人用药品,早已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化合物清单》,孔雀石绿也是禁用兽药,一些不法分子却通过非法管道销售给养殖户使用。多宝鱼药残事件已给整个多宝鱼产业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许多养殖企业、渔农贷款投资,辛苦养大的多宝鱼不能出售,生产生活面临很大困难。对于事件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如养殖增长方式亟待转变,水产养殖业组织化程度低,药品和饲料市场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等,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渔业养殖的指导力度,统一检测方法标准,规范市场准入程序,确保合格的多宝鱼流通上市。
从这些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来看,除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起步晚、基础支持薄弱、检测手段滞后、监管制度机制不健全、相关责任不落实等原因外,还存在一些深层问题:一是小规模生产经营方式与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高要求不相适应。我国农业分散、小规模经营现状短时期还难以完全改变,要实现按标准化生产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还有一个过程。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与社会期望值不相适应。社会舆论已经把政府能否管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作为衡量责任政府的一个刚性标准。目前各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认识水平还不平衡,工作条件和手段还不到位,与社会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与日益扩大的农业对外贸易不相适应。出口农产品因为质量安全标准问题屡屡遭遇贸易技术壁垒甚至被封杀,影响了农民利益,不利于我国农业对外贸易的发展。
可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一个长期课题,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又面临着严峻挑战。我们既不能因为发生了一些质量安全事件,就全盘否定农产品质量;也不能因为通过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就掉以轻心。我们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认为,应严格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点建立三项制度,着力采取三项措施,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项制度:一是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生产环节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要强化生产源头管理,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实行产地编码制度。强化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证安全放心农资的供应;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推广使用低毒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他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强化生产全过程控制,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要求,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确保产品安全。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行产地准出制度,种养企业和农户要建立和交验生产记录、用肥用药记录,建立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同时加强产品检测,禁止质量安全不合格的农产品上市。积极发展安全优质农产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和监督。
二是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是保证上市农产品安全、健康消费的重要关口。推行农产品标识制度,鼓励规范使用原产地标识、地理标志、基地标牌、认证产品标志等法定标志,并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报告制度,严格查验有关产品质量安全证书,决不让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产品销售市场直接对接或签订产销合同。强化农产品营销促销服务,采取举办交易会、农业网上展厅、专销区建设等多种形式,疏通优质农产品供给与销售信道,扩大优质安全品牌农产品销售市场。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职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要按照从生产地到销售地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档案登记制度,记录生产者以及基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田间管理、加工、包装等信息。健全农产品编码标准,确保全程质量控制信息的传递和可追溯。建立认证产品及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等数据库,创建农产品生产档案、产品标识卷标信息等质量安全信息录入与查询系统,形成互联互通、产销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产地农户、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质量安全信用警示系统,适时公布有关生产者、流通者的诚信状况,并实行失信惩罚机制。
三项措施:一是推进农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基础和主攻方向。应加强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建设一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以及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带动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企业实行标准化生产,建设质量安全控制和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开展品牌培育和宣传、培训等工作,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科学生产。
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执法检查。抓好监测与执法检查,是消除农产品质量隐患的可靠保证。实施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规划建设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依法加强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食用农产品污染物监控,全面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发布质量安全信息,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认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加强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对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他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要坚决查封、扣押,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提高农业和农民的组织化水平。生产经营主体的组织化程度与素质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应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等技术培训,提供信息、市场、管理等综合服务,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观念,提高生产者的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规范农民经纪人的经营行为,培育有较高农产品安全意识的农民经纪人,依法合规经营。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切实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构建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的组织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