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乳饮料产品抽样合格率近年来呈下降趋势。2004年,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2.5%,此次,国家质检总局最新抽查结果显示,合格率下降到了65.5%,这也是近年来对乳制品监督抽查合格率的最低水平。
为什么有如此多的企业在产品中添加甘氨酸?它对人体到底又有哪些影响呢?中国食品科技学会乳酸菌分会理事长何国庆教授指出,日前,国家质检总局抽查发现部分乳饮料企业为提高产品中的蛋白质含量,在生产加工中违规使用价格低得多的甘氨酸来代替奶粉作为原料。其中,游离甘氨酸含量最高的达8250mg/kg。他说,如果长期饮用或者用甘氨酸超标乳饮料代替牛奶的话,会导致营养不良,并影响生长发育。
根据质检总局对国内部分乳饮料生产企业产品的检测结果,游离甘氨酸含量最高的达8250mg/kg。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甘氨酸允许使用的范围为调味料和豆奶,最大使用量是1000mg/kg。乳饮料企业添加甘氨酸,不仅仅是超标,是属违规、超范围使用的问题。
首先,我国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甘氨酸使用范围并没有包括乳与乳制品,所以在乳与乳制品中使用甘氨酸,没有法律依据。
据了解,此次暴露乳饮料中添加甘氨酸的问题主要发生在一些小企业,主要的大品牌企业及其产品中,尚未发现。
何国庆说,有些蛋白质对人体来说是有用的,但是有些蛋白质对人体是无用甚至是有害的。虽然甘氨酸也是组成蛋白质的一种成分,但不属于乳蛋白,并不适用于加工每种食品。
我国对乳饮料的蛋白质含量有一定的要求,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大量减用奶粉,这样会使产品的蛋白质含量低于规定的标准,这在以前的乳饮料产品,甚至有的大品牌产品中也曾发生,甚至出现了乳饮料蛋白含量问题的风波。现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把蛋白含量作为必检项目,一些企业为了应付这一指标,违规使用价格低廉的甘氨酸。即使是食品级的甘氨酸,每公斤的价格在16元~17元人民币,大约是奶粉价格的二分之一,而替代蛋白质含量的作用是奶粉的4倍。因为甘氨酸是碳链最短的氨基酸,氮元素的相对比值也最高,用常规的定氮法测定总氮,换算得到的蛋白质含量最高,折算出蛋白质的含量为101%。添加1份甘氨酸,可替代4份奶粉的用量。
此次查出的乳饮料产品不合格率是历年来最高的一次。其主要原因还是企业的利益驱动。现今乳品行业,尤其在液态奶及乳饮料产品竞争激烈,进入微利时代,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冒险违规使用甘氨酸。再者行业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市场监督能力尚有欠缺,也给不法行为留下一定的可乘之机。